幸福的实质是自由,对幸福是不应该设置边界的。幸福的巅峰其实质是建立在每个人的心理认知之上,它可以是在男女初见时电光火石的眼神中,也可以是在纤云弄巧、飞星传恨的守望与惦记中,当然也可以是在柴米油盐和种种平民的江湖波澜中。任何一个不缺乏勇毅和想象力的平民都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幸福的巅峰感觉。
幸福是极其私人的事情,明理、静心是一种超越似的幸福,孤独也能触及幸福。
还有一种更为普遍的理解,即幸福是与人的本性相一致的存在状态。人本性的多重性决定了明理、静心和“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忘年恋乃至前呼后拥的官员之乐,都是不同和相同的人在不同的时刻所理解和愿意拥有的幸福。执着一生而最终站到天国门前固然是幸福,但世俗快乐也是也是幸福,剥离了世俗快乐来谈幸福是十足的虚伪。参透天理,明于人事的孔夫子困与陈蔡,饥寒交迫而仍能古琴而歌,在安居乐业时又能“割不正不食”,食不厌精,为后世人写出了一个包满的人字。思想家有思想家的幸福,常民有常民的幸福。孔夫子为何能写出一个饱满的人字?因为它拥有这双重的幸福。
但人类在追求的过程中,又不知不觉地把幸福外在化、笨重化,形为物役,徒增了诸多烦恼。幸福并不完全等于本性、欲望,幸福还在于均衡、超然。现在不愁温饱的城里人一觉得自己不幸福了就跑到大理、丽江、拉萨,然后带回一个简单即幸福的启示,但谁回来后认真执行过?边地民族的幸福观与他们的信仰有关,并非简单到简单二字就能说清楚。
幸福不必简单化、表面化地模仿他人。世界上的幸福本来就是多元、多重、多样化和个人化的,在下半夜的键盘上寻找庸常生活中的自我伟大感,“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诗人乌托邦梦想,都体现对作为一个人感觉的幸福的强烈追求。
我无意为我们时代的幸福观建立一套指标体系,但我认为如果国人感觉不幸福,所谓“强国”就只能是片面的畸形的。

